WILLER会员规章
第1条(定义)
在本规章中,下列用语具有下列所定之涵义。
- 「会员」是指,同意本规章,依所定方法进行WILLER会员注册的个人。
- 「服务」是指,WILLER MARKETING公司(以下称为本公司)所营运的「willerexpress.com」等各种网站(以下称为「WILLER TRAVEL网站」)上,由本公司所提供的会员专属各项服务。
- 「服务提供者」是指,各网站的营运公司、各旅行企划实施公司、各旅宿与交通机关、各旅游代办公司或提供劳务的本公司之外者。
- 「本规章等」是指,本规章、WILLER TRAVEL网站的使用注意事项、各网站的购物注意事项、其他本公司所制定的规章、方针等总称。
- 「会员资讯」是指,会员向本公司各公司所提出的个人资料,以及会员交易的相关纪录等资讯(包含第11条所收集的资讯)。
第2条(WILLER会员)
- 会员可依据本公司所定条件,使用WILLER TRAVEL网站的各项服务。但是,有时必须另外注册本公司所定之事项。另外,会员须根据「WILLER点数使用规章」参与WILLER点数计划。
- 会员透过会员身分及使用服务,向本公司所取得的一切权利,不得有让渡、转贷、抵押等任何类似之处分行为。
第3条(本规章)
本规章是指,适用于所有会员,在注册手续时及注册后所必须遵守的规章。
第4条(会员注册手续)
- 会员资格
- 同意本规章而提出入会申请的个人在完成指定之注册手续后,便具有会员资格。会员注册手续请由申请会员的本人进行注册。代理注册的资料概不承认。另外,恕不受理过去曾遭取消会员资格,以及本公司判断不适合的人士所提出的会员申请。
- 会员资讯的输入
- 会员进行注册手续时,请仔细阅读填写注意事项,并在指定的填写表单中正确输入必要事项。
第5条(密码的管理)
密码请定期更改以避免外洩,请本人负起责任进行管理。依指定方法确认所输入的电子邮件信箱及密码与注册资料一致时,即视为以会员身分使用服务。若因资料遭第三者盗用或不当使用,而导致任何损害时,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6条(注册资讯的变更)
注册资讯有所变更时,请尽速变更注册。因未变更注册而产生损害时,本公司概不负责。另外,即使已经变更注册,在变更注册前已完成手续的交易仍会以变更前的资讯进行处理。关于这类交易,若必须通知服务提供者注册资讯的内容变更时,请会员直接与服务提供者联络。
第7条(会员退会)
会员希望退会时,请会员本人进行会员资讯的删除。指定的退会手续结束后,便能完成退会。
第8条(于WILLER TRAVEL网站进行之交易)
会员透过WILLER TRAVEL网站所进行的交易,根据对象商品的性质,属于会员与本公司或者会员与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交易。在会员与服务提供者之间进行的交易责任归其当事双方,如会员与服务提供本公司间发生纠纷,请当事双方商定解决,相关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9条(本公司之免责)
- 关于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交易内容、交易商品、服务、页面上的记载内容、各种项目的内容、服务提供者对于个人资讯的处理等,请直接向相 关服务提供者洽询。关于这类相关内容的真伪、正确性、时效性、可用性等,本公司不做任何保证。
- 本公司不保证从本公司的网页、伺服器、网域等所送出之电子邮件、项目内容中不包含电脑病毒等有害资讯。
- 本公司提供会员及服务提供者适当资讯及建议,但不负相关责任。
- 关于会员违反本规章所造成之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10条(禁止事项)
- 违反法令或本规章、本网站之使用注意事项、在本公司网站上进行预约及购买时的注意事项、其他本规章等。
- 损害本公司、服务提供者及其他第三者之权利、利益、名誉等行为。
- 对青少年身心有不良影响之行为、其他违反善良风俗之行为。
- 造成其他使用者等第三者之困扰及不愉快之行为。
- 填写不实资讯。
- 传送或写入有害之电脑程式、电子邮件等行为。
- 非法存取本公司的伺服器以及其他电脑。
- 将会员ID及密码出借、让渡给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共用。
- 以营利为目的在WILLER TRAVEL网站发布收费广告。
- 以倒卖为目的购买本公司及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商品。
- 不论目的,大量购买本公司及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商品后取消。
第11条(关于COOKIE)
- 本公司为了认证会员访问WILLER TRAVEL网站的信息,调查会员的访问履历及使用状况,为了能够向会员提供满意适宜的服务,会员在访问本公司伺服器时的IP位置资讯,若以行动电话终端访问时,相关行动电话终端的机体识别号码信息以及cookie,本公司将收集使用会员访问履历等信息。
- 本公司对照会员的注册信息,与Facebook或Twitter(以下称「Facebook等」)中的注册信息进行比较,当信息一致时,对该会员透过Facebook等发送本公司广告(特定顾客功能)。
- 由于本公司使用特定顾客功能,有时会向与本公司拥有同等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第三方提供会员的个人信息。
第12条(会员资讯的处理)
本公司根据本公司之隐私声明(https://willer-travel.com/cn/privacy/)处理个人资料。
第13条(服务之使用)
使用各服务时,必须事先同意相关服务之使用规章。
第14条(发送电子邮件)
- 本公司判断有必要向会员发送紧急信息或应通知时,有时会发送邮件。
- 除前项所述以外,本公司向希望订阅邮件杂志的会员,定期发送邮件杂志。
第15条(服务的中断、停止等)
本公司为了随时以良好状态提供服务,在进行系统之定期维护及紧急维护时、系统负担过大时、本公司判断服务之营运有困难时、必须确保会员安全时、判断有其他必要性时,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採取中断或停止全部服务或部分服务等必要措施。另外,在出现不得已事由的情况下,有时会中断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服务。关于在此种情况下对会员产生的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第16条(特定会员停止使用服务、取消会员资格)
1. 本公司判断特定会员符合下列各项情况时,可停止该会员使用服务、变更该会员的密码,或是取消该会员之会员资格,且无须事先通知。即使因此而造成会员任何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 会员做出违反法令或本规章之行为。
- 会员做出非法使用服务之行为。
- 密码输入错误次数超出规定次数等,必须採取确保会员安全之情况时。
- 违反第10条时
- 其他由本公司所判断之符合情况。
2. 除前项之外,会员未在本公司所规定之一定期间内进行登入时,本公司可变更该会员的密码或取消会员资格,且无须事先通知。
第17条(服务的变更、废除)
本公司可自行判断,适当变更、废除全部或部分服务。
第18条(本规章之修订)
本公司得以任意修订本规章,另外,本公司得以制定补充本规章之内容(以下称为「补充规章」)。修订后之本规章或补充规章,公佈于本公司所指定之网站上后始得以生效。生效后,会员应遵守修订后之规章及补充规章。
第19条(准据法、协议管辖)
本规章内容根据日本法律加以解释,当发生与本规章相关之诉讼时,应以东京地方法院为第一审之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2008/5/1制定
2013/7/1改订
2015/6/10改订
WILLER MARKETING公司